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宁夏磐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/年液化气合成清洁能源清洁燃料项目(废酸再生装置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16万吨/年液化气合成清洁能源清洁燃料项目(废酸再生装置)
地点:银川市苏银产业园北区纬五路北侧。
建设单位:宁夏磐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建设废酸再生回收系统、余热回收系统
公示时间: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6月15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孙晓虎
联系电话:13709500950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下载(2):
磐泰环保验收专家意见公示
磐泰能源废酸回收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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